2014年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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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拟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均为我厅所属事业单位。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宣传中心,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零补助;昌黎黄金海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河北柳江盆地地学实习基地管理服务中心,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零补助。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笔试、面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本科及以下考生户口或生源地须为河北省,硕士研究生以上人员不受此限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拟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he.lss.gov.cn)或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 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一:《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4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4月14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4年4月11日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www.hebgt.gov.cn)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资格审查等要求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
(三)笔试
笔试组织工作委托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www.hebgt.gov.cn)公布。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省国土资源厅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和地点在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www.hebgt.gov.cn)公布。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