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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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4月14日至4月20日
为了满足我厅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 号)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省高速公路京哈北线、张涿张家口、张涿保定、京沪、廊坊北三县、京秦、承秦、宣大、京衡、承赤、石安、石黄、衡大、邢汾管理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路段高速公路的管理、运营工作;
招聘单位:省高速公路石安改扩建筹建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路段高速公路的资金筹措、施工建设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高管局高速公路路政总队,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贯彻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维护路产路权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高管局服务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所辖高速公路服务设施投资与管理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城市客运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城市客运(含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出租汽车、汽车租赁)行业管理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为交通运输系统及社会培养相关专业中、高级技能人才和管理人才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交通宣传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对内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法规草案、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管理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铁路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铁路发展规划、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地方海事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督、防止船舶污染水域和船舶技术检验管理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水运工程规划设计院,主要职责是:负责港口、河海工程规划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条件、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对象:
一般应为全日制普通类高校2014年应届以及2013年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4年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9名、管理岗位人员14名、教师1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报名时间:4月14日至4月20日。报名程序和相关要求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及招聘单位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