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2014年6月5日7时30分,参加体检人员到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85号(省水文局)集合,由我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再次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北水利网显著位置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311-85696571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76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