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林业厅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4. 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2×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合成后的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高者、在校期间所获奖励多者(以档案记载为准)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省林业厅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体检按照省林业厅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进行。
体检合格的,由省林业厅人事处会同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e.lss.gov.cn)、省林业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e.lss.gov.cn)、省林业厅网站(www.hebly.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8607225(省林业厅人事处)、0314-7802481(省塞罕坝林场人事科)、0314-7566131(省木兰林管局人事科)、0313-7210910转8001(小五台山管理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76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省林业厅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