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科学院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相关能力与招聘岗位的相匹配性。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省科学院面试现场张贴。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省科学院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证明本人工作经历与业绩材料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都将取消资格。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当场公布,并于第二天在河北省科学院网站公布。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工作由省科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省科学院人事教育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由省科学院人事教育处提出公开招聘人员意见,提交院党委扩大会研究审定,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e.lss.gov.cn)、省科学院网站(www.heb-a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3036319(省科学院人事教育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76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