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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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社厅批准,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成立于1981年,隶属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河北省技术力量最强、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城乡规划设计研究单位,具有城市规划甲级资质、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给水、排水、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乙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文物保护勘察设计乙级资质和河北省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书。2006年通过了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业务领域涵盖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城乡规划研究和区域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以及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绿地系统规划、工程咨询、市政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等。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综合评价,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此次公开招聘专技岗位3名,管理岗位1名,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凡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14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2、报名时间、报名程序、方法及资格审查等要求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及缴费。
(1)网上审查:由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现场缴费:网上报名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我院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缴费时间:2014年4月21日上午8:00—4月22日下午 17:00(工作时间)。具体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槐中路234号,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财务处(205房间),联系电话:0311-85815431。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3)证件审核:缴费时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本岗位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