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建筑工程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接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建筑工程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建筑工程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e.lss.gov.cn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河北建筑工程学校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能胜任本职工作,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