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经济管理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和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对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专业),将考试合格人员全部列入考核面试人选。面试时聘请有关领导和专业教师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审。面试评委会全面测评应聘人员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量化考核指标,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录人员。末位得分并列的人员,按笔试分高、高学历、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工作人员子女、西部计划志愿者、“到村任职大学生”、“三支一扶”志愿者、优秀学生干部的顺序确定。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组织应聘人员到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应聘者体检不合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在单位显著位置和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河北经济管理学校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