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妇幼保健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由本单位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核情况,经中心研究后,对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公示期 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一经被聘用后,必须从事所招聘的工作岗位,履行所招聘的岗位职责,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间执行见习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有关说明
凡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或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九、联系方式
中心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39号
联系部门:河北省妇幼保健中心人事科
联系电话:0311—85685182
附:《河北省妇幼保健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河北省妇幼保健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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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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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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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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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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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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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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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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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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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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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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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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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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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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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经历 |
学习 阶段 |
学习起止时间 | 毕业院校 | 专业 | |||
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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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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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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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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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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