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鼠疫防治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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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4月14日-20日8:30至17:30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我所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河北省鼠疫防治所,为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张家口市。
主要职责是:预防和控制全省范围内人、鼠间鼠疫的发生和流行;指导全省鼠疫防治和灭鼠工作;培训鼠防专业技术人员和灭鼠技术骨干;开展鼠疫防治应用研究,研究试验灭鼠新技术、新方法;每年承担监测点的鼠疫监测任务,负责全省鼠害监测。同时作为全国重点鼠疫应急预备队之一,随时准备支援全国各省区的鼠防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自主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3. 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 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4年河北省鼠疫防治所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主要从事基层野外工作。其中1名为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毕业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 (2013和2014年毕业),另1名为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毕业的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和2014年毕业),同时本科学历也在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毕业,学士学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4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4年4月11日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或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报名,由河北省鼠疫防治所办公室受理。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4日-20日8:30至17: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张家口市高新区西苑南路4号,河北省鼠疫防治所四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313-5988220、 0313-5988237;传真:0313-5988237;电子邮箱: 519075872@qq.com、chenshuping-07@163.com 。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需填写《河北省鼠疫防治所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5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外地报考人员可以将报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扫描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