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三)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列入开考岗位进行招聘。
(四)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80号 河北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专业和英语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和英语水平。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在河北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网站发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我院张贴。
4. 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我院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我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我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e.lss.gov.cn )、河北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网站(http://www.hbjsky.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311-85989704(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311-88616769 88616767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