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报名时间:从4月14日至4月20日16: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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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我校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委组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始建于1909年的"直隶补习学堂",校址保定。几经发展、变迁,1982年校名改为"河北化工学校"。 2002年5月24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学院目前在校生1万余人,设有7个专业系部,54个专业,涵盖化工、医药、生物、轻工、机电、管理、计算机等行业。占地700亩,建筑面积21.13万平方米。校内设化工技术、制药技术、机电技术、信息与管理四大实训基地。学校拥有一支业务精良、教学严谨、乐于创新、甘于奉献、责任心强的教师队伍。目前,学校有教职工450人,其中教授38人,副教授97 人,博士10人,硕士20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人,省管优秀专家1人,省突出贡献专家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1人,省三三三人才6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化工职业教育教学名师3人,具有双师素质的专业教师占87%。
在百余年办学过程中,学校在各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被教育部、发改委、劳动部、财政部等六部委授予“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被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和中国化工教育协会联合授予“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2007年,在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评“优秀”。2008年,被选为“河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遴选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2年,我校被河北省人民政府评选为“省文明单位”。2013年,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以“优秀” 成绩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核的基础上按照人岗匹配的原则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根据制定的招聘方案,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公共面试、专业试讲、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其他条件 |
教师 | 1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研究生 | 硕士 | 本硕均为全日制,并且本科专业均与其相关,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
教师 | 1 | 机械电子工程 | 研究生 | 硕士 | 本硕均为全日制,并且本科专业均与其相关,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
教师 | 2 | 会计 | 研究生 | 硕士 | 本硕均为全日制会计专业,有从事会计工作经历或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者优先 |
教师 | 1 | 药学类 | 研究生 | 硕士 | 本硕均为全日制,并且均与药学或药事管理专业相关,有药品流通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
专职辅导员 | 3 | 不限 | 研究生 | 硕士 | 中共党员。在高校期间有担任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或学生兼职辅导员经历,且在择业期内的应往届毕业生 |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