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招聘教学科研人员(2)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1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的专业名称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不接受相近专业报考。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并依法追究责任。
3、报名截止后,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相关信息将在校(院)门户网站主页提前发布。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人事处
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3号
邮政编码:510050
联系电话:020-83122214、83122713
电子邮箱:gddxrsc2014@163.com
(五)资格初审:
我校(院)人事处根据招聘的资格条件和收到的应聘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以及领取准考证的相关事宜将在我校(院)门户网站主页公布。准考证与身份证共同作为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与上述环节。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作答形式,主要测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工作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笔试严格执行公开招聘考试纪律,作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成绩和应聘资格。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和查分。笔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成绩在校(院)门户网站主页公布。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附件3),送我校(院)人事处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一次。查分的范围限于:(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我校(院)人事处收到查分申请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成绩的,我校(院)将更改公布的成绩,并通知因成绩更改受到影响的考生。
3.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不足入围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持以下材料,按校(院)网站公布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的材料包括:(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刊或著作原本,其中指定一篇本人专业代表作并提供复印件(如该代表作非发表于核心期刊,请另行提供一篇在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博士研究生需提供两篇以上);(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与网上报名时所用的照片一致)。
复审不通过的人选,不能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复审结束后在校(院)门户网站主页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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