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所属事业单位遵义习水县招聘78名高中教师公告(3)
(二)面试(说课)
笔试结束后,按照每个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说课)人员。在确定面试(说课)人员时如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达到开考比例,但实际参考人数仅为1:1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考所有同类试题参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文化课教师说课主要考察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仪态、行为举止以及教育思路、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等教育教学活动过程。说课按100分计算;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说课主要考察专业技能知识、专业技能能力。说课方案另行制定。
面试(说课)时间和地点在习水教育科技网上通知另行通知。
面试(说课)结束后,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在习水教育科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1:1的比例,分学科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笔试成绩与面试[说课]成绩均相同的,重新组织面试[说课])。
五、体检
总成绩公示期结束后,组织体检人员到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执行。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考生本人(请各考生务必保障电话畅通,否则后果自负)。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可提出申请,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体检者,取消体检资格。凡取消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在习水教育科技网网站发布通知,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六、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政审对象在政审前应提交的资料: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所在乡镇综治(公安)部门出具的未违纪违法证明;未婚者提供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在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经习水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录聘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聘用
考核(政审)结束,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中,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根据其选择的岗位在习水县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组织进行调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民政府确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中考生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拟聘人员在通知15日内不按时到岗的,作自动弃权。
八、纪律
考试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届监督,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在考试招聘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不准擅自改变已公布的职位条件,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对考生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本简章由习水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0852-2520213、2524692 (县教育局人事教育科)
0852-2525003、273152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852-2621990(县第五纪工委)
0852-2520216(县教育局办公室)
习水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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