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招聘公告(2)
四、用工方式
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东港劳务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缴纳五险一金。
五、体检标准
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时,可以提出复检要求。要求复检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书面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此时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考务咨询电话:58604600(王老师)
浦东新区祝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上海浦东新区人才市场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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