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揭阳市县级以上机关公务员资格审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相关《公告》,现将我市资格审核等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根据粤人社发〔2014〕65号文精神,我市2014年县级以上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和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如下:
1、报考我市法医以外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9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1分。
2、报考我市公安法医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8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9.5分。
笔试、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成绩在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cn)、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umanassess.com.cn)公布。考生可登陆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和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二、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地点。我市统一安排在4月12至15日进行,各职位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录机关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有效方式通知到入围资格审核对象。各职位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
2.审核对象。资格审核对象按规定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
3.审核材料。
(1)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广东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2)其他人员须提供准考证、广东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须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招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3)招考职位要求“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的,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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