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潼南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13名)(2)
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学历、专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已参加教师资格、医师(助理)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目前还未获得证书的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近期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提供报名参加考试的相关证明,并在接到面试通知时2个工作日之内,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证明),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2014年7月31日前,未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和学籍档案的,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不予聘用。
(五)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比例”的公式计算,相应递减岗位或取消招聘,其中:招聘岗位数在4名及以上的,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招聘岗位数在3名及以下的,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时,直接取整数,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六)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4年5月22日-23日12:00时工作时间内在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507室)领取准考证,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23-44558677。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5月24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专业科目测试为内容为各岗位(专业)相关知识(详见附件2),分值100分。
潼南国土房管局事业单位专技和管理岗位、潼南新闻中心记者岗位、潼南大佛寺景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岗位、潼南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专业科目测试与面试合并进行(详见附件2)。
(二)面试
面试由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结合岗位需要,统一组织实施。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则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计算,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若某岗位只在1名考生参加面试,其笔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的最低分;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教育事业单位面试以说课(讲课)的方式进行,内容在所报学科的高中教材中选择;学前教育、机械与数控教师、保育员岗位,面试以技能测试为主。
卫生及其他事业单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潼南国土房管局事业单位专技和管理岗位、潼南新闻中心记者岗位、潼南大佛寺景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岗位、潼南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面试与专业科目测试合并进行)。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专业科目测试与面试合并进行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合并专业科目测试)成绩×50%。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 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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