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湘潭韶山市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2、面试、实际技能操作
参加面试、实际技能操作的人选,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
岗位为临床医师、麻醉医师、放射、B超和护理需进行实际技能操作考核,分数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按笔试成绩占50%、技能操作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文秘、会计及营养师进行结构化面试,分数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综合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实际技能操作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即实际技能操作的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面试、实际技能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实际技能考核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面试、实际技能操作。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核
考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笔试、面试(技能操作)、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将结果在中国·韶山网进行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
如有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依照有关规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常情况,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为韶山市人民医院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须在用人单位服务五年以上。
八、本次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由韶山市人民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招聘工作报名及咨询电话
韶山市人民医院政工人事科: 0731-55690267
刘永忠 13975253508 Email:286291941@qq.com
附表1:《韶山市人民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岗位表》
附表2:《韶山市人民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韶山市人民医院2014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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