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茂名市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2)
三、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从事教育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四)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要对口,并具备教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中学教师职位应聘者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含已毕业但办理了暂缓就业者,下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位;硕士毕业生须本科(或专科)层次是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本科(或专科)毕业、现所学专业要符合招考职位的专业要求。高州师范学院和特殊教育学校职位的应聘条件另见附件一。暂缓就业者须具有教师资格。所有被聘用者须在一年内获得教师资格,否则试用期满后不再聘用。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经资格审核,通知符合条件者到现场招聘地点参加面试。
(一)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详见附件一)
(二)应聘者登陆茂名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183.63.45.66:8484/),并按提示进行报名,审核通过者自行双面打印报名表格。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4日至6日。
(三)应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网上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通知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请留意公告或等候通知。
(四)应聘者按规定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报名登记表、学习成绩单、身份证、非应届毕业生的暂缓就业协议书、获奖证书、所在院校的就业推荐表等)的原件和复印件,按通知要求到面试地点进行资料验核。招聘工作小组人员审核后将原件退回应聘者,符合初审的应聘者留下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
五、现场招聘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请留意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六、现场招聘办法
采用面试+考核的形式。应聘者参加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茂名市教育局组织的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分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然后由面试工作小组组织考核。面试和考核合格者即签订有关协议书,现场决定录用。经体检合格被成功聘用者,采用抽签定校方式安排到市直属相关学校任教。
(一)面试
面试以提问和说课形式进行(音乐、美术和体育职位除外),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面试者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板书、教态、教学效果等。
音乐、美术和体育职位的考试为实操+面试形式。实操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人选的确定
各职位(音乐、美术和体育职位除外)根据初审,按学业成绩、学校奖学金获取数量及等级、是否担任学生干部、是否中共党员、社会实践情况、各类荣誉获得情况等综合成绩进行筛选按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音乐、美术和体育职位的人员先进行实操测试,然后按实操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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