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唐山市滦县招聘教师200人公告
2014年河北省唐山市滦县招聘教师200人公告
滦县县委组织部
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滦县教育局
滦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滦县财政局
滦县监察局
滦县卫生局
关于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200名,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县委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监察局、卫生局等部门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品行端正;
2、已到县教育局报到且未在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就业的师范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到县人才中心报到且未在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就业的非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滦县籍具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具有不低于所报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必须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教师200名(小学150名、幼儿园50名),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见下表。
学段学科 | 小 学 | 幼儿园 | 合计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信息 技术 |
|||
人数 | 30 | 30 | 30 | 15 | 15 | 15 | 15 | 50 | 200 |
招聘按照笔试、试讲、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各学科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均不得低于1:2,如达不到此比例,则视报名情况重新确定招聘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