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招聘
报名时间:2014年4月21日-5月10日每天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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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检察工作需要,经赣州开发区党委、管委会批准,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招聘工作,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检察辅助人员10名。其中,司法警察5名(男性4名,女性1名),检察事务官4人(男女不限),驾驶员1名(限男性)。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检察工作。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够积极认真地做好检察辅助工作。
3、符合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2005年全省法
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录用机关工作人员专业科目考试实施意见的通知)(赣组办字[2004]15号)文件中规定的身体条件,即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
4、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5、居住地限于章贡区、赣州开发区。
(二)任职条件
1、司法警察
①具有高中以上文化。
②35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男性身高要求170cm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60cm以上,双眼裸视1.0以上。
④部队退伍军人或司法警校(或公安警校)毕业生优先;有地方驾驶执照(C1照以上)及驾驶经验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⑤需节假日和晚上值班,负责机关安保。
2、检察事务官
①全日制大学法律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②3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或有法律实践经验者优先。
3、驾驶员
①有地方驾驶执照(C1照以上)及驾驶经验。
②双眼裸视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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