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长沙市望城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2)
3. 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17日上午8:3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时量为150分钟,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定为5月21日,可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5月21日至5月22日上午12:00,到望城区教育局人事科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附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复印件),并于22日下午2:30—5:00领取查分结果。
4. 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
(2)试教(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14年5月23日至5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地点在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其中应届毕业生为就业推荐书)、教师资格证(2014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合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英语水平等级证(英语教师岗位)、职业资格证(区职业中专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等材料。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试教(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4)凡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聘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 试教(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试教(面试)。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试教(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3)试教和面试结合进行,满分为100分。试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效果以及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普通话水平(英语岗位含口语)、临场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情况。区职业中专岗位应聘人员试教(面试)后还需即时考核现场操作,现场操作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动手能力,满分为100分。
(4)幼儿园及中小学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面试)×6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区职业中专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面试)成绩×30%+操作成绩×3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6. 体检
(1)体检人选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1∶1的比例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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