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所属事业单位南曲靖宣威市司法局招聘公告(2)
⑶报考人员报名后,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不及时了解招聘情况或电话不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报名考试费参照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100元/人。所收费用用于组织报名、命题、制卷、阅卷、运送和保管试卷、制作准考证、租用考场、监考及公告等开支。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报考人员于2014年5月2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到宣威市司法局政治部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及相关事宜
1.笔试由宣威市司法局2014年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总分为100分,内容参照招录事业单位人员公共基础知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新刑诉法等。
2.笔试时间:2014年5月24日上午9:00至11:3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资格复审
1.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笔试成绩并列者,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对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考生本人须持准考证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所需证件、证明材料相同),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资格复审表》。
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6月5日至6月6日(共两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地点:宣威市司法局。
3.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开始五天前向宣威市司法局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书,既不按规定提交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书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和考核
1.体检
根据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如有笔试成绩并列者,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者,取得学士学位证书者优先;学位证书相同者,在校受校级及以上表彰者优先(以上优先条件以证书为准);奖项相同者,有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以所在乡、镇、街道出具证明为准),均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中共党员优先,上述条件仍然并列,则取消该名招聘计划数。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由宣威市司法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由宣威市司法局组织到其他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核
宣威市司法局2014年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有无违法违纪记录等情况,考核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体检、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因考生体检、考核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从报考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拟聘用人员选岗和手续办理程序
1.宣威市司法局按照笔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宣威市司法局2014年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选岗,拟聘用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岗位。选岗将进行现场录像,并保存至招聘工作结束。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进入选岗的报考人员,若自愿放弃选岗,必须在选岗开始三天前,向宣威市司法局2014年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自愿放弃选岗资格书面申请。由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岗造成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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