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2)
笔试前对入围笔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应聘人员须携带所有能证明应聘岗位必备条件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通过复核者方能参加笔试。
面试时须提交各级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国内学历鉴定由教育部授权“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工作的专门机构出具;国内学位鉴定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国外学历学位鉴定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无效。
(三)考试
考试形式:笔试和面试。
1、笔试: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比例达到1:3,该岗位才准予开考。笔试时间暂定9月份,具体以准考证或通知为准。对于在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批准,在相同报考条件下,按开考比例1:2延长报名时间,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采取百分制计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按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它岗位(含综合审计、高职教育研究、数据库应用与管理、学报编辑、团委副书记、辅导员、会计核算和行政管理岗位)二种。教师岗位笔试内容:教育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涵盖教育学、教育心理、德育和师德教育、课程与教学的基本理论与实践、现代教育技术基础与应用等内容);高等职业教育特别是专业和课程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其它岗位笔试内容:从事该岗位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申论(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高等职业教育管理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所考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校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岗位,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组织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学校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分教师岗位(说课、试讲、答辩环节)和其它岗位两类进行。学校成立面试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1)教师岗位面试:含说课、试讲和答辩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三个环节均采用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说课成绩(25%)+试讲成绩(25%)+答辩成绩(50%)。
(2)其它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等。采用百分制评分。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综合成绩超过75分(含)且面试成绩高于60分(含)者方可录用。
(四)体检
以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及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标准。考试成绩相同时,可以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人选。拟聘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学校支出。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五)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实践经验等。
(六)聘用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广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及学校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应聘者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三、招聘组织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二)》(穗人社发 [2010]128号、〔2014〕2号)和《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实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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