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度(第二批)招聘(2)
(三)待遇
按照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和获聘人员条件确定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根据获聘人员的职称资格聘用为对应岗位的最低等级;管理岗位,均聘用为九级职员;学生辅导员可选择聘为专业技术岗或管理岗。取得广东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应按《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335号)的规定,申请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后,方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方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6日--5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学校人才招聘网:http://121.33.253.211:8080,按网上提示的办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同时须在有效报名时间内(以邮件发件时间为准)将纸质材料(简历、身份证、各级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教师资格证等应聘岗位必备条件的资料复印件,须本人在每张复印件上签名)特快专递或直接送达:广州市番禺区沙湾市良路1342号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1503室),请标明“公招应聘”字样,邮编511483,收件人赖冬雅。
应聘人员填报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资格审查
学校依照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方能参加笔试,符合条件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校门户网站上公布,材料不全视为初审不合格。“工作经历证明”包括承诺书和证明材料两个部分。承诺书内容应注明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经历(时间、工作单位、岗位)和诚信承诺,并本人签名。证明材料原则上是由原单位开据的”工作证明“,需注明具体岗位信息和任职时间;如果是其他证明材料,必须与承诺书中所提及的“时间”、“工作单位”和“岗位”信息相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笔试前对入围笔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应聘人员须携带所有能证明应聘岗位必备条件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通过复核者方能参加笔试。
面试时须提交各级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国内学历鉴定由教育部授权“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工作的专门机构出具;国内学位鉴定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国外学历学位鉴定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无效。
(三)考试
考试形式:笔试和面试。
1、笔试: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比例达到1:3,该岗位才准予开考。笔试时间暂定9月份,具体以准考证或通知为准。对于在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批准,在相同报考条件下,按开考比例1:2延长报名时间,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采取百分制计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按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它岗位(含综合审计、高职教育研究、数据库应用与管理、学报编辑、团委副书记、辅导员、会计核算和行政管理岗位)二种。教师岗位笔试内容:教育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涵盖教育学、教育心理、德育和师德教育、课程与教学的基本理论与实践、现代教育技术基础与应用等内容);高等职业教育特别是专业和课程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其它岗位笔试内容:从事该岗位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申论(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高等职业教育管理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所考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校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岗位,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组织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学校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分教师岗位(说课、试讲、答辩环节)和其它岗位两类进行。学校成立面试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1)教师岗位面试:含说课、试讲和答辩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三个环节均采用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说课成绩(25%)+试讲成绩(25%)+答辩成绩(50%)。
(2)其它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等。采用百分制评分。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综合成绩超过75分(含)且面试成绩高于60分(含)者方可录用。
(四)体检
以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及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标准。考试成绩相同时,可以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人选。拟聘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学校支出。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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