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沧州市献县公安局招聘巡防队员5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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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5月21日至2014年5月22日
报名地点: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事业股
为切实提高我县治安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经县政府批准,决定为献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巡防队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巡防队员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安巡防工作,思想积极上进,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本人及家庭成员中无违法犯罪记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自愿从事社会治安巡逻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
3、男性,全日制普通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毕业生、退伍军人;
4、年龄18周岁—30周岁(1996年5月20日至1984年5月20日之间出生);在我县公安局基层所队及科室岗位工作满10年,现仍在岗工作的临时人员,经公安局认可后,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96年5月20日至1974年5月20日之间出生)。
5、身体健康,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及色弱、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在5.0(含)以上,身高170厘米(含)以上,体重不超过85公斤(在报名时进行查验和测量)。
6、献县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治安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对于取得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的报名人员,给予笔试加5分照顾;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给予笔试加5分照顾;在部队期间从事卫生员、无线电报务员、优秀“四会”教练员,且具有相应证书的报名人员给予笔试加5分照顾;具有散打、攀爬、擒拿格斗、摔跤特长的报名人员(以相应资格证书为准)给予笔试加5分照顾;在我县公安局基层所队及科室岗位工作满10年,经县公安局认可的,现仍在岗工作的临时人员,给予笔试加5分照顾。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报考人员可登陆献县政务信息网(网址:www.xianxian.gov.cn )下载并持《献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巡防队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连同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及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6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人交纳考务费100元。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1日至2014年5月22日。
报名地点: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事业股。
(二)、资格审查。根据本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要求,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在献县政务信息网上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4年 6月3日—6月4日到人社局七楼事业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占总成绩的比例按以下方法计算:笔试占40%,体能测试占30%,面试占3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笔试参考人数与招聘计划原则上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以参考人数2:1重新确定招聘计划并继续履行招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