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昆明市第一中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4)本科岗位笔试科目及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昆明市教育“十二五”规划;《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等规范性文件;相关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内容。
研究生岗位笔试科目及内容:相关专业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
(5)笔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满分100分)
(1)按照拟招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进入面试。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面试采取说课、现场提问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应变能力等。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昆一中。
(三)参加考试时需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考核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等有效证件原件。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本科岗位到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登记查分,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871—65165786;研究生岗位到昆一中党政办登记查分,联系人:郭老师,电话:0871—65312198。
(二)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公示5个工作日。
(三)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当总分排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确定。体验费用自理。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学校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第一中学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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