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招聘教师公告(2)
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视情况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核
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查阅报考者档案,档案材料不全者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一次。考核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七)公示、聘用
拟聘人选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无疑义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经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
我校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本科生见习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
201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