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衡阳市石鼓区招聘小学教师公告(2)
(四)笔试
1、笔试时间为6月15日上午,总时量150分钟,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和写作。总分为100分,教育综合知识占70分,写作占3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石鼓教育文化体育信息网(http://www.sgjy.net/)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五)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对象:
所有岗位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如达不到1:3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考核)。如果岗位实际考核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时,该岗位考核人员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如其考核成绩低于80分,则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取消体检入围资格。
3、考核内容:
(1)语文、数学两个学科考核为说课,总分为100分。
(2)英语、计算机两个学科考核包括说课和专业素养展示,其中说课50分,专业素养展示50分,总分为100分。
(3)音乐、体育、美术三个学科考核包括说课和专业素养展示,其中说课30分,专业素养展示70分,总分为100分。
说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分析处理教材、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及手段、学法指导等能力。专业素养展示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
4、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各学科按笔试成绩占50%、考核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规定执行。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一次。
2、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招聘办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石鼓教育文化体育信息网(http://www.sgjy.net/)和石鼓区党政门户网 (http://www.hysgq.gov.cn/main/zwgk/)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个人档案必须移交石鼓区教文体局。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进编手续。
四、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2、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所有招聘工作在石鼓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办公室设区教文体局。
(二)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试用期工资为1600元/月,单位负责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计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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