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厦门市思明区城管局招聘公告(3)
(九)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以上应聘人员3年内均不得报考我区编内或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
(十)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十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材料。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海峡人力资源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人社局的指导和思明区监察局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2667029。
本招聘简章由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非编协查员求职受理表》.doc
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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