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辽宁辽东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公告(3)
2.考试考核
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人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笔试参加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同步笔试。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将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www.ldxy.cn/bumen/rsc/)公布并详见省人事考试局相关公告。笔试结束后,学校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上报省教育厅并商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www.ldxy.cn/bumen/rsc/)公布。面试由学校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比例5:5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www.ldxy.cn/bumen/rsc/)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报请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具有博士学位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具有硕士学位人员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考核、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五、纪检监察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报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鲁老师
咨询电话:0415-3789115 传真电话:0415-3789115
电子信箱:ldxyrsc115@163.com
辽东学院
二〇一四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