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锡盟太仆寺旗基层公益性岗位招募毕业生简章(2)
三、招募原则
1、坚持岗位管理、因岗择人原则;
2、坚持优先使用居住地符合条件人员原则,即公开招募优先使用居住地(本苏木乡镇,本嘎查村、本社区)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3、贫困家庭和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报考苏木乡镇、嘎查村和社区公益岗位,没有超出岗位招募计划人数,不存在相互竞争的,可以直接招募录用;超出岗位招募计划人数,存在相互竞争的,则通过考试的方式竞争上岗。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具有宝昌镇非农业户口的贫困家庭和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宝昌镇社区民生协理员公益岗位,也可以报考宝昌镇和所属村的公益岗位;其他苏木乡镇符合报名条件的贫困家庭和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按照户籍所在的苏木乡镇报考苏木乡镇、嘎查村民生协理员公益岗位。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贫困家庭和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间从2014年5月21日8:30开始,至2014年5月24日17:30止,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须出具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并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如果是专升本的,还需提供初始学历证书。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低保证、烈士证、助学贷款合同和因各类事件导致高校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认定材料;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同时提供学历档案,如果档案无法证明是蒙语授课的,还需提供其他蒙语授课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
报考人员需诚实守信,如实填写自己的相关情况,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招募的,责任自负。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每位报名者需交纳报名费、考务费计70元。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与报名同时进行。由旗监察局、人社局、民政局和苏木乡镇工作人员负责实施。
对应招募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募工作全过程,在招募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招募人员与应招募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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