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锡盟太仆寺旗基层公益性岗位招募毕业生简章(4)
七、招募录用
公示期满后,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募人员签订招募录用协议书,协议书一年一签。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暂缓招募的,经调查核实、查有实据的,取消招募录用资格。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录用手续。
八、待遇和管理
1、待遇。已被招募录用的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在工作期间,参照“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服务生活补贴标准,生活补贴每人每月生活补贴为1500元。从到岗之月起,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并缴费,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由本人承担,单位缴纳部分由自治区、锡盟和旗县按比例承担。
2、管理。招募人员上岗后,其人事、户籍、档案、党团、考核管理,参照“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服务有关规定执行。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三年期满后,协议自行终止,进入人才市场重新择业。
九、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募全程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违反公开招募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479—5238467
2014年5月21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