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锡盟太仆寺旗基层公益性岗位招募毕业生简章
2014年内蒙古锡盟太仆寺旗基层公益性岗位招募毕业生简章
根据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办字〔2013〕156号)和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转发《关于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招募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锡人社发〔2013〕19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为保证公开招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招募简章。
一、 招募人数和岗位
1、按照每个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配备一个民生协理员公益岗位的要求,面向全旗7个苏木乡镇,176个嘎查村,8个社区居委会,开发191个公益性岗位,公开招募191名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
2、招募的贫困家庭和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主要从事养老和家庭服务以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工作期限为3年。3年期满后,进入人才市场重新择业。
二、招募条件
招募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服从组织安排,安心工作;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能力素质;
4、2014年5月1日以前取得太旗户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贫困家庭和蒙语授课往届高校毕业生。
5、招募贫困家庭和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和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持有《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3)、经教育部门认定在校期间有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4)、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5)、经高校认定并建档,因各类不可预见性事件导致经济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6)、蒙语授课的高校毕业生。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高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及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服务期未满,自行离开服务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6、目前在岗的各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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