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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滨州公务员考试招公告

2014-05-22 20:22  |  山东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收笔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和体检费。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4年6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府右街37号,黄河四路和黄河五路中段,坐107路公交车在劳动局站点下车或坐101路、30路公交车在传媒集团站点下车并南行200米)5楼521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逾期不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办理确认和办理减免手续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一是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二是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有关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笔试、资格审查、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全部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各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申论考试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其中:在机关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乡镇机关的招考职位,使用C类试卷。各级机关(含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同步进行。全省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评分标准。

  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6月22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7:00 申论A、B、C类

  报考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公布。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全部考生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公告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zhrss.gov.cn)、滨州人才网(www.bzrc.cn)和滨州人事考

  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公布。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照市组织人社部门发布的资格审查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本人所报考的市直部门(单位)或县(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的《滨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不提交),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5月29日之前取得),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非在职人员提交其档案所在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退伍战士报考的,提交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开具的证明信和退伍证)。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另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均须在2014年5月29日之前取得)。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乡镇机关相关职位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进入面试的,要出具毕业证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在职人员或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劳动合同)的人员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进行资格审查时,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市直招考部门或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前2天提供。个人申请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格式要求填写。

  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上述由组织人社部门和团省委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说明其在“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到期时间(时间具体到月份),其中,因借调(帮助工作)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个月及以上的时间应单独标明,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年限。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亲自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

  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递补人员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通过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发放张贴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面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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