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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临沂市公安系统招考公告

2014-05-23 14:42  |  山东省公务员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考简章及《2014年临沂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并在指定的报名时间内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需上传1寸近期免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本人或串通他人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对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现场目测。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由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在指定时间(2014年5月29日9:00-6月1日12:00)内到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院内(兰山区通达路北段12号)进行现场目测,领取并填写《现场目测登记表》,同时提交与报名同底版的1寸免冠照片1张。现场目测合格后再对其进行网上初审。报考人员本人逾期不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不予审核其报名信息。

  3、单位初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以及现场目测结果,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指定时间(2014年5月30日9:00-6月3日16:00)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临沂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4年6月17日9:00- 6月20日16:0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120元(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4年6月2日(8:30—17:0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九楼门厅(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市人才规划大厦)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确认时间的不再受理。

  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或减免考务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等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5月29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用人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向用人部门(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空缺,在规定时间内,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其他

  对报考公安专业职位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临沂市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考试内容和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三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申论考试试题按照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具体分类及试卷使用见《2014年临沂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三科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4年6月21日、22日两天。

  6月21日上午 9:00-10:30 公安基础知识

  6月22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6月22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笔试结束后,按照申论占3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5%、公安基础知识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公布。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职位录用计划1:3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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