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平顶山汝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00人)(2)
3、各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3,达不到的,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的,该岗位不再招聘,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报名考务费。
4、通过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并已报名成功的人员,请于2014年6月10日登陆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查看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有关注意事项,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网站支持: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和各种通知以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网址:www.harzrc.ccoo.cn)上发布的为准。
六、考试办法、内容和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者在工作中必须具备的潜能,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试应聘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时间及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三)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加分对象及加分标准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以下人员给予笔试原始成绩加分:尚未就业的汝州籍退役士兵;连续任职2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汝州市“大学生村干部”;在汝州市服务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原始成绩加2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2(拟招聘人数为2人及以下者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参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重点考核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名额时,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适时对相关结果与各类通知在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和市人才市场等予以公布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拟聘人员一经公示,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均不再进行补录。涉及到同一个专业(岗位代码一致)有多个单位招聘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考生进行选择单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对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记录备案,自被查处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举行的各类人才招聘考试。
九、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汝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市有关领导及各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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