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科技大学招聘人员公告(2)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校园网校园网(www.ustl.edu.cn)公布。体检工作按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报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检查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其他
在招聘考试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辽宁科技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考试考核岗位).xls
辽宁科技大学
二〇一四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