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2)
5、公示和聘用: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www.lncl.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按规定履行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四、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1、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省残疾人联合会人事处:024-86932505
省残疾人康复中心人事科:024-24110825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024-24791702;024-24764111
省残疾人就业指导办公室电话:024-86891171
省残疾人体育训练康复中心办公室:024-86932775
2、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4-86932028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 省残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doc
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