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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农业大学招聘辅导员公告(2)

A+ A- 2014-06-07 14:43  |  新疆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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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考者登陆新疆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p.xjau.edu.cn/zpsys)注册后网上报名。

  (3)网络报名时间:

  2014年6月6日---2014年6月17日

  (4)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同一单位中的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通过者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 %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法律常识、时事政治、文字综合能力等。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准考证领取的方式及地址在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

  (3)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公布。

  2、面试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 %折合计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40%+面试×60%=100。

  面试结束后,由新疆农业大学辅导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四)体检

  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农业大学组织实施。新疆农业大学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农业大学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农业大学另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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