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所有考生均应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办法进行报名,每人只能选择1个岗位,考务费45元/人。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14年6月30日上午8时30分至2014年7月4日下午17时30分,截止缴费时间为2014年7月5日下午17时30分,未按期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3、准考证打印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于2014年7月9日下午17时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工勤技能岗位考试采取实际操作考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考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①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该岗位才准予开考;否则,该岗位取消招考或相应调减招录人数。紧缺专业岗位认定按穗人社发〔2013〕108号文执行。
②笔试分为公共知识测试和岗位相关知识测试,笔试单科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公共知识测试成绩的50%与岗位相关知识测试成绩的50%之和为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60分为合格线。笔试总成绩的30%带入面试,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要求考生独立完成,考试形式为闭卷。
③考生的笔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笔试总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网站(http://www.gzjt.gov.cn)发布。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①在笔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②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将通知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通知考生不能参加面试。出现取消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及考生自动放弃的情况,将按照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计划生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应届毕业生学校证明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已婚人员还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其配偶的相应证件、材料及计生证明。
③面试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网站(http://www.gzjt.gov.cn)发布。
④面试评委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考评,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评委小组由单数组成,不少于7人。面试工作按招聘岗位划分,在一天内完成。
⑤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的70%计入考试总成绩。
⑥笔试总成绩的30%与面试成绩的70%之和为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工勤技能岗位考试
(1)实际操作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①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该岗位才准予开考;否则,该岗位取消招考。
②实际操作考试为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实际操作考试成绩的30%带入面试,计入考试总成绩。
③考生的实际操作考试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网站(http://www.gzjt.gov.cn)发布。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①在实际操作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②资格复审、面试名单公布及具体面试工作等参照上述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相关规定执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的70%计入考试总成绩。
③实际操作考试成绩的30%与面试成绩的70%之和为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凡体检不合格或复查一次后不能得出合格结论以及出现考生自动放弃的情况,将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