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省质监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步、聘用手续办理及相关事宜
1、填表审批。拟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山西省质监局审核上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审批。填表时拟聘用人员需提供1寸红底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
2、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单位聘用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工作经历满1年(含1年)以上者(人事档案须体现工作经历相关资料),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被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或人事档案中没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12个月;特殊情况的人员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未按期报到、试用期内辞职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上报省质监局正式行文,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3、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聘用人员,要在1个月内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资料。
4、特别提示。考生应做到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放弃的,以及接到录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报考山西省质监局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必须在公示前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否则,不予公示。
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综合知识考试准考证和专业测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以备核准。
在报考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联络畅通,对无法联系而产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须及时登录山西省质监局门户网站查看信息、上传照片、打印准考证。
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和专业测试之前都要上传照片。注意,上传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图像比例、清晰度达到图示效果、20Kb 以下)。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及考试时间、地点要求
公开招聘分为综合知识考试、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三项科目考试,成绩计算采取百分制形式。其中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综合知识测试时间、地点以山西省人社厅网站公告为准。专业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以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告为准。
四、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省质监局成立由人事、纪检和相关部门组成的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岐云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田永明任副组长。领导组负责审定招考方案及实施,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人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2、狠抓落实。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实施过程中,坚持制定严密的实施方案,坚持签订相应责任书,坚持纪检监察全程监督,切实做到逐级负责,严格把关,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严肃纪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遵章守纪,严格要求,严格规范,严谨操作。在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因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应当回避。对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五、查询网址及咨询电话
山西省人事考试网站(www.sxpta.com)
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0351—7339662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bgts.gov.cn)
联系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劳资处 司志明
咨询电话: 0351—3532431
举报(投诉)电话:0351--3532018
附件:岗位表(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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