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红河州泸西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八)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业、非公、外资企业等);
(九)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证明材料上必须有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内容。但录用审批时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十)报名时每位考生交近期免冠彩色五分照5张。
报名经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视为符合招聘条件,待7月16日领取准考证后直接参加专业笔试,不在进行资格复审。针对2014年应届毕业生在进入体检前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原件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若不符将取消体检、录用资格,再按岗位成绩排名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考生中递补体检、录用,只递补一次。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7月16日(8:00—18: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地点:泸西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原报名处)。
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信息,并注意准考证上标明的考试地点、时间和考场规则,不要耽误考试。
六、考试时间、方式及内容
(一)考试时间:2014年7月17日上午9:00-11:00。
(二)考试方式:以专业知识笔试的方式进行。
(三)考试内容:此次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内容为行业或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具体各个岗位的考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
(四)最低合格分数线:此次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
七、拟录(聘)用人员的确定
考生考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上公布,并对考生考试成绩按报考岗位进行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选,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一)同一岗位因考试成绩出现并列且超出招聘计划数的,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岗位招聘人数为2人的,如笔试成绩第一名出现2人并列的,不进行加试,如出现3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需进行加试,如出现第二名并列,第一名不参加加试,并列第二名进行加试,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以此类推。最后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由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生填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表》并统一带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三)政审(考核)由纪检、组织、人社及用人单位共同负责,政审(考核)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
(四)考生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核(政审)的,可从同岗位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递补如出现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
(五)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聘)用的人员,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六)部分岗位不明确到具体招聘用人单位,考生按成绩的排名采取“选岗”的方式确定具体的拟录用单位。
八、录用及录用后的管理
(一)公示期内未接到不良反映的,由各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于2014年12月31日前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二)报批材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干部审批表》一式三份、《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师岗位)。
(三)新录(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录(聘)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管理,并实行人事代理。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