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招聘公告(2)
3.笔试地点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医院网站和广西人才网上。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由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在统一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内进行。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采取以结构化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具备的岗位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形象仪表等。
3.应聘者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经核对无误后方能进入考场。
4.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于当天将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公布在医院网站上。
5.现场监督。成立面试现场监督组,监督组成员2-3人,由用人单位人事、工会及纪检监察人员组成。
6.岗位考试考核方式及总成绩计算方式。
报考临床岗位1的人员不需参加面试,直接进入考核程序,即由本人作约10分钟的学术报告,并进行答辩。
报考临床岗位2、信息科工作人员的人员,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报考临床岗位3、护理、医技、管理岗及财务科工作人员的人员,需参加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权重为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五)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考核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广西人才网、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网站上对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的岗位、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按照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对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在入编手续尚未办好之前,聘用人员享受院内同类岗位人员工资、津贴等福利待遇。
3.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4.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工作人员、考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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