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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农业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A+ A- 2014-06-15 09:25  |  新疆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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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名期限:2014年6月10日---2014年6月22日

  3.报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苑老师、赵老师电话:0991-8762671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5.专业目录请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6.资格审查。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参加笔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进行公示。

  (三)考试、考核

  如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考试环节。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对以下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2.笔试的实施:

  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按40%折算。考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理论水平。

  参加笔试名单、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将在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时一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大学公布,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大学校主页上进行通知,接到通知后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所提交证明材料的原件,下同)原件,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按60%折算。面试以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教学技能等授课能力、教学理论、方法、专业理论在实际中的应用水平;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成绩设立最低分数线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进入体检。如有放弃者,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40%+面试×60%=100。

  总成绩相同者,由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加试,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公布笔试成绩、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四)拟招聘人员的确定及体检

  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工作由新疆农业大学组织实施。学校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学校确定的拟招聘体检人员,由新疆农业大学人事处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农业大学另选县级以上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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