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遵义市事业单位务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公告(2)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4年6月16日—6月19日下午17:30止。报名地点:务川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本招聘简章通过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wuchuan.gov.cn/)、务川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传栏等媒体予以发布。
报名时须交: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审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户口簿原件交复印件各一份;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计划生育证明和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每人交100元的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审查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4年6月20日。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方式择优聘用,均实行100分制。面试成绩占总考试成绩的40%,体能测试成绩占总考试成绩的60%。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听题面试方式进行,成绩实行百分制,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或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面试。面试时间:6月21日上午08:30,面试地点:城关中学。
2.体能测试:100米短跑、立定跳远、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1000米中长跑,以上体能测试项目各占25分,总100分。体能测试由领导小组临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体能测试组,在测试地点当场进行。测试中,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需在此项目测试过程中当场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对事后报考人员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一律不予受理。体能测试结束后将按《体能测试方案》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评定出测试成绩。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或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6月22日上午08:30,测试地点:城关中学。
3.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60%。
(四)体检
根据面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择优从高到低依次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遇总成绩并列的,以学历较高者、县城规划区域内失地农民、持有A2及以上驾驶证有实践驾驶经验者、体能测试成绩较高者依次优先录用)。女前3名、男前17名参加体检;报名人数不足女3人、男17人名,全部参加体检,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单位负责,体检时间为6月23日上午8:00分,体检集中地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文件和招考简章规定身高、视力要求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聘用环节;体检不合格人员及时告知其不合格项目。体检一次性进行,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复查,认定为不合格。人员不足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依次实行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六、聘用
(一)拟招聘人员公示。按面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体检合格人员及相关规定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不足女3人、男17人时,按体检合格人数1:1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公示5天。
(二)办理聘用手续。
拟招聘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4年6月30日上午9点召集聘用人员集体谈话,并签定《劳动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签定《劳动聘用合同》者或指定时间内不报到上岗者,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三)上岗后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
1.本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的,可解除合同。
2.工作期间违法乱纪或徇私舞弊的,主管部门有权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
3.不服从安排或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主管部门有权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
4.政策法律规定需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按规定解除或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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