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上海闵行区社会建设工作党委招聘公告(2)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次序确定参加体检、政审考察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政审考察的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闵行人才网(http://mhrc.shmh.gov.cn/)、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bj.shmh.gov.cn)、闵行区党务公开网(http://www.mhdw.gov.cn/)公示7天,接受监督。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六、劳动关系和待遇
被录用人员采取聘用制,与本区相关镇、社区(街道)、莘庄工业区签订派遣制劳动合同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相关组织办理聘用手续。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试用期3个月),人均年薪5万元左右(含税、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缴纳。
七、其他事宜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闵行区社会建设工作党委,其他未尽事宜由闵行区社会建设工作党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4033588 联系人:童老师
附件:岗位职数表.doc
中共闵行区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
闵行区社会建设办公室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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