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张家口阳原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
九、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和服务期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和准考证,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的专业名称以市人社局提供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分类指导目录》为准。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
(五)本公告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3—73982920313—7398173。
阳原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