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应聘人员报考序号为20号、21号、22号、23号、24号、25号、26号、27号岗位的,需要进行笔试考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如某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报请自治区司法厅及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面试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进行综合考察,实行100分制评分,其中:教师、学生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说课试讲方式进行(岗位序号23号采取警务技能实训测试方式),教辅岗位采取专业能力测试答题方式进行。
(1)试讲
应聘人员应先按照所报专业准备好教案(按40分钟准备,一式八份),可以使用多媒体辅助教学,试讲前到指定地点进行抽签确定试讲的顺序,试讲时间为20分钟。
(2)专业能力测试
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抽签确定专业能力测试考试顺序。考试时间为15分钟。
(3)有关说明
面试的考官由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人社厅以及院外专家组成,其中院外专家不少于面试考官的三分之一。
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当天面试结束后,将在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校园网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面试考试达不到60分,不得确定为综合考核人选。
3、综合考核
根据面试的成绩,依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接受综合考核的人员。
综合考核采取访谈、调查等方式由公开招聘考评组组织进行。综合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核无合适人选出现招考职位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考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替补人员考核仍无合适人选则该职位空缺。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应聘者有违反如国家计生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5)不服从工作安排。
4、体检
综合考核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综合考核合格人员中依照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人员体检。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在我院指定的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从综合考核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替补人员。
5、聘用审批
(1)经笔试、面试、综合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司法厅、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依次报自治区司法厅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3)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五、严肃纪律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具体招聘办法由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其他事宜
(一) 有关应聘相关的所有后续通知和变动均在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校园网站上通知,请应聘者自行关注,过期自误。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校园网址:www.gxzfxy.cn
(二)招考联系电话: 0771-5701303
(三)乘车路线:1路、12路、16路、45路、604路等公交车
均可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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