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沈阳新民市经信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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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7月9日-2014年7月15日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新民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招商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职责
1.招商一分局:重点招商区域为东北及环渤海地区,负责联络沈阳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和沈阳市中小企业局。
2.招商二分局:重点招商区域为珠三角和港澳台地区,负责联络沈阳市政府驻福建办事处和驻深圳(广东)办事处。
3.招商三分局:重点招商区域为长三角地区,负责联络沈阳市驻上海办事处和驻浙江办事处。
4.招商四分局:重点招商区域为国外,负责联络沈阳市政府驻东南亚、欧洲、韩国、日本、美洲等经贸代表处和沈阳市外经贸局。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1.本次公开招聘职位为8个,共计8人。其中招商一分局局长1人,工作人员1人;招商二分局局长1人,工作人员1人;招商三分局局长1人,工作人员1人;招商四分局局长1人,工作人员1人。
2.具体详见《新民市经信局公开招聘政府招商雇员职位信息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及资格
1.2014年7月9日前取得辽宁省户籍;
2.局长30-45周岁;工作人员25-40周岁;
3.身体健康;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9日-2014年7月15日(8:30-16:00)(2)报名地址:新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民市南环东路21号)三楼公务员管理科(3)报名人员请登录新民市政府网(http://www.xinmin.gov.cn /),中国沈阳人才网(http://www.syrc.com.cn/),查询招聘职位详细信息,下载并填写《新民市经信局公开招聘政府招商雇员应聘登记表》;(4)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相关能证明本人招商经历的材料、《新民市经信局公开招聘政府招商雇员应聘登记表》、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
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
3.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解决问题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2)考试时间:2014年7月26日
4.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新民市政府网(http://www.xinmin.gov.cn/)公布;(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测试应聘者专业素质及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3)时间另行通知;(4)面试地点、评委组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总成绩计算
(1)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2)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录取人员。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6.组织考察
(1)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人选进行体检;(2)组织考察。由领导小组指定有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
7.聘用
(1)根据总成绩和组织考察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各职位人选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含试用期三个月),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续签与解除。《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人员按照《新民市招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以年度为单位,每年按照任职条件和个人能力,并结合工作完成情况实行竞聘上岗,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对各聘用的招商分局局长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总体排名,对一年内无任何招商业绩或完成指标任务不好的招商分局局长和工作人员分别予以降职或解除合同。合同期内,对违反《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有关规定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